山东烟台最高50万元 资助标准制修订

为发挥标准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,山东烟台市政府近日下发了《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试行,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。
《办法》规定,主持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省地方标准和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,政府资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;参与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制修订的,按照参与标准制修订程度确定资助额度,不超过主持制修订同级标准资助额度的50%;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,资助不超过50万元;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,一次性资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、20万元;完成创建任务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,国家级、省级项目资助分别不超过10万元、5万元。
不过,烟台市政府对申请资助设置了门槛。《办法》要求,申请资助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即标准的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先进水平的,符合烟台市产业发展方向,并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;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,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或提升产品在国际、国内市场竞争力的;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当地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。
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,烟台市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70项、行业标准400项、省地方标准249项,30家企事业单位分别参与了钟表、粮油、毛纺、有色金属、酿酒、染料等35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,承担秘书处两个,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,3个企业正在积极参与ISO、IEC相应工作组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;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3个、省级示范区4个;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、省级46个、省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;841家企业在国家标准委“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自我声明公开了2987项标准。